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陕科条发 [2005] 85 号

关于陕西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通过国家验收及开展工作的批复

陕西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2005 年 10 月 19 日报来“陕西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整改报告”收悉。批复如下:

    陕西声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是 2002 年 5 月由第四军医大学提出申请, 2002 年 8 月经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批复同意,由第四军医大学负责筹备组建, 2003 年 9 月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格认定,经过两年多的周被组建和试运行,已具备了资格认可及审验验收的条件。 2005 年 9 月 16 日 -18 日国家实验动物质量检测中心受我厅委托,派技术专家组对你中心进行全面技术审查,审查结论:审查为基本符合( B 级),尚存在部分缺陷,缺陷为 3 项。建议检测机构制定纠正措施,将整改结果写成报告,报所在省市科委,经同意后,可授予合格证书。之后,你中心根据专家提出的部分文件的签发人、持有人签名不全,与程序文件规定不向符;仪器使用登记表设计不够合理,忽略了仪器使用前、后状态观察和记录;原始记录中实验动物专有名词、检测人员签名、使用仪器名称尚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这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整。短期内做到文件签名制度化、仪器使用登记表规范化、原始记录标准化,整改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整改方案针对性强,整改措施到位,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同意你中心整改方案及纠正措施的报告。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质量检测中心专家组现场审查,结合你中心对专家组提出的缺陷整改情况,你中心已基本符合《省级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技术审查细则》要求,我厅授权陕西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正式对外开展监督检测工作。

    希望你中心在今后的监督检测工作上,严格按照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规定内容认真检测,使我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同时,尽快制定和完善《陕西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验收规则》、《陕西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验收规则》、实验动物上岗证培训等规章制度,争取近期内挂牌,正式开展工作。

                                                                                                               二 00 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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